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部署要求,省食药监局组织对全省白酒、果酒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共抽取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其中白酒12批次,啤酒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86%。(1家白酒企业的总酸、总酯和乙酸乙酯不符合标准),酒类产品质量总体比较稳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厂家,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将结合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利剑”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酒类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食品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