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指定第三人民医院、城东区东关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中区南川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西区西关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指定人用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所有到门诊要求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适宜接种对象开展咨询和预防接种工作。
同时要求,定点接种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提供24小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和有关诊疗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预防接种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文件要求规范配置;在实施预防接种过程中,必须接受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