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格尔木市河东农贸市场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海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西宁市湟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全国2012—2013年度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突出单位。
2012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诚信青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把创建活动与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相结合、与提高服务发展效能相结合、与创建“平安市场”相结合、与稳控物价相结合、严格按照好中选优、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的原则,创新创建载体,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创建机构,完善信用管理、质量承诺、先行赔付、消费调解等制度;教育引导经营者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了市场开办者自我约束、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市场发展环境。
(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