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02-12 17:31    编辑: 马燕燕

  2月9日,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森林公安局长、防火办主任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布置会议。会议传达了2月8日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形势分析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四落实”,一是防火责任要落实;二是预警预报要落实;三是物资储备要落实;四是部门联动要落实。会议强调:一是要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常态化、经常化。各地森林公安局、防火办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尽快到岗到位。二是要求各地森林公安局领导,主动给主管领导沟通汇报,被长期借调的森林公安民警,要尽快返回到本职工作中去,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三是我省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春分”、“清明”等重点时期,要求各地组成检查组,加强巡回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四是要继续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火情报送制度,遇有火情在第一时间上报省防火办。五是要求西宁市防火办加强西宁市南北两山的森林防火工作,采取死看死守等方法,确保南北两山不发生森林火灾。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情处置得当;二是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期间主动了解各地防火形势,工作情况等;三是要求新入警人员要主动学习,尽快进入到工作状态中;四是要加强工作作风,遵守上下班、请销假制度。

  (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