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安全监管局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青海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为主线,以严格“十项措施”为抓手,全面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考核内容。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各项规划目标纳入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确保水泥制造包装、装车环节和石材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是明确项目申报活动。坚持“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百日申报”活动,实行申报定期通报制,确保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基本实现规划指标。
四是明确制度建设重点。出台《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落实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制定《青海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定期沟通磋商机制。
五是明确基础建设内容。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并按步骤分阶段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确保建设内容、年度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实现。
六是明确健康监护重点。统一全省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样本,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七是明确资质认可范围。对具备条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乙级资质认可;指导监督西宁市、海西州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
八是明确调查摸底形式。将统计制度工作与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以及安全标准化达标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监管和统计相促进,基础数据真实和全面。
九是明确教育培训内容。举办安全监管执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和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四导则”宣贯等专题培训班,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是明确防治评估方法。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计划,确立评估目的、范围、指标、方法、措施等内容,明确评估准备、评估实施、结果公布和总结三个阶段任务,选择2个地区各30家共60家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