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全省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12.06亿元,切实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生活的深切关怀落到实处。一是省财政自筹资金1.62亿元,继续按照上年的标准,即城市低保户300元、农村低保户200元、农村五保户200元、重点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360元的补贴标准,向全省66.67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保障人群节日期间生活。二是下达冬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37亿元,要求各地在春节之前将资金和实物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下达2014年第一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27亿元,全力保障63万城乡低保户基本生活。并就各地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提前发放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亿元,有效保障各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能力,确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等困难人群得到及时医疗救助。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