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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海东市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01-09 11:21    编辑: 王易

  2013年,海东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相关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新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亮点”,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有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46件,受援群众2080人次,“1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解答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

  一是增强保障能力。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将其纳入综治考核目标,增加了法律援助经费预算,目前,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的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达65万元,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二是实现网络覆盖。全市在市县(区)两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7个,在94个司法所和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8个,在1816个村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了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的格局,拉近了法律援助工作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优化队伍结构。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专业工作队伍,目前人员已达168名,形成了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为主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职业律师为骨干的法律援助队伍。

  四是降低援助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同时扩大援助范围,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