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在寺院维稳工作中,采取四项有效措施,不断夯实寺院管理和寺院维稳基层基础,切实维护了藏区和谐稳定局面。
一、以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夯实寺院维稳工作思想基础。制定《关于在全州藏传佛教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编写汉藏蒙三种文字宣传材料,在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揭露藏区系列自焚事件真相,发放各类宣传光盘600余盘、宣传资料35900余册、知识问卷3500余份,举办僧侣培训班34期共600人次,受教育面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和僧侣进一步认清了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反动本质,增强了反对分裂渗透、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对全州28座寺院的419名僧侣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优秀213名、占总数的50.9%,良好153名、占总数的36.5%,合格41名、占总数的9.8%,较差12名、占总数的2.8%。
二、以打牢基础为侧重点,不断推进寺院常态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25号文件精神,以新增的56个寺院管理专项编制使用为切入点,根据寺院规模、影响和综合评估,确定共同管理寺院1座,协助管理寺院1座,自主管理寺院22座,对天峻县札查寺、乌兰县都兰寺、都兰县沟里寺和香日德班禅行辕在自我管理基础上特殊对待,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州选调的56名寺院管理干部进行为期20天的集中培训,现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着力加强爱国团体力量建设,协调解决州、县市佛协编制18名,并落实了相关职级和待遇。加强寺院民管会建设,强化民管会成员培训,增加民管会成员报酬,落实“两监督一评议”制度,寺院自我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以抓好寺院维稳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推进和谐寺院创建活动。一是建立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摸底制度,实行全年定期排,敏感时期重点排,重要问题反复排,全州共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各类矛盾纠纷8起,调处率100%。二是根据新的寺院管理模式,围绕管人、管活动、管财务,推动落实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修订完善藏传佛教界戒律戒规和寺院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寺院戒律、屡教不改的2名僧侣开除寺籍、取消资格证书,实现了未成年人入寺“零目标”任务。三是认真落实州县(市)乡镇领导、驻寺工作组、民管会主任、活佛僧侣线型维稳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重点寺院在敏感节点教育管理不放松,督促活佛和民管会主任驻守寺院,签订责任书,公开做出维稳承诺,做到守好寺院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四是认真落实外出僧侣和学经人员管理措施,加强外出学经人员管理。同时,加强与海南、海北、玉树、果洛州的联系,签订《毗邻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共管合作协议》,建立毗邻地区维稳协作机制,消除了边际地区流动僧侣管理的盲区。五是严格法会审批,对寺院各类宗教活动建档立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签订维稳承诺书,做好法会安保工作,确保宗教活动的依法、有序、安全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十一世班禅在海西的各项佛事活动,成功举行了札查寺玛柔孟塞活佛第三世转世灵童噶玛扎西坐床仪式。六是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全州宗教界人士为贫困群众和贫困学生捐助4万元。都兰县多方筹资500多万元建设班禅行辕慈善医院综合门诊大楼,义诊人数122人,免费赠送价值4000余元的药品。
四、以强化服务工作为中心点,全面落实寺院民生保障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寺院民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宗教界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增强了广大僧俗群众的国家意识和感恩意识。年内争取省寺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88.4万元,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50万元,为8座藏传佛教寺院修建了“四室”;多方筹措资金1804.5万元,解决了部分寺院“五通”问题,修建了僧舍、食堂及维修寺院经堂。推动低保、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进寺院,基本实现了僧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目标。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