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保护青海湖候鸟起步,历经了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11处自然保护区,总建设面积2180.54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30.2%。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5处。
目前,我省已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成为我省生态体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全省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85%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如藏羚羊、普氏原羚、雪豹和梭梭等,成为物种遗传的避难所和生存地;70%的高原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成为我国重要的水资源地;30.7%的森林与灌木林,发挥了水源涵养、防沙固沙、碳汇等作用;37.76万公顷的荒漠植物,成为维护戈壁沙漠生态系统平衡的屏障。
在生态保护的同时,我省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保护区独特的自然资源、丰富的生态景观和民俗文化,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适度地开发和利用区内的自然资源,积极拓展生态旅游,并已显成效。
一是开展生态旅游,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青海湖保护区利用湿地和鸟类资源优势的特点,开展了生态观鸟旅游;大通北川源区保护区突出自然景观与民俗文化特点,开展特色旅游;孟达保护区发挥森林、天池灵秀的特点,开展森林风光旅游;可可西里保护区以展示高原动物与神奇博大的青藏高原“第三极”特点,开展探险旅游;其他保护区也充分利用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全省保护区年均接待游客达25万多人次,在青海旅游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逐步呈现出保护区优势资源的地位和魅力。
二是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惠及社区群众。我省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野生动物和湿地建设等工程,不仅吸纳了社区周边的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增加了群众收入,而且不断破解民生发展问题,使保护区民众受益。如投资75.06亿元的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中,用于改善区内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就有22.23亿元。
三是挖掘民间文化,拓展旅游产品。我省保护区所处的区域是民族聚居区,特有的民族文化和手工艺制品极具特色,在生态旅游发展中具有增强其知名度,促进周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如藏族、蒙古族、撒拉族等民族文化,内涵深厚,极具特色,在保护区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得公众的关注和青睐。保护区优势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不仅增强了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向人们宣传了保护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和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作用,在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对周边社区群众的生产结构调整、生活水准提高发挥着应有的促进作用。如聘用社区群众参与保护,同村委会签订管护责任合同,为社区发展和群众增加收入提供支持和帮助。
(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