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行业信访工作及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部署动员水利行业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行业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大量招用农民工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建设单位的隶属关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建设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恶意讨薪者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暨宣传及自查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5日);检查阶段(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月25日);分析检查阶段(2014年1月25日前)。
(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