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对全省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经营禽及禽肉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了在禽类食品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禽类食品养殖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养殖、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禽类食品或者病死禽的非法行为;做好与屠宰检疫工作,确保活禽进屠宰厂(场)前检疫率达到100%。要加强禽类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要加强禽肉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禽肉经营者责任,严把禽肉质量市场准入关,确保销售的禽肉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禽肉及制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掺杂掺假、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禽肉类及肉制品。
《通知》规定:各级政府和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相关条款,依法重处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移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全面查清禽类食品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整个犯罪产业链、利益链,确保对禽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