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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互助县以项目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11-22 17:46    编辑: 马秀

  互助县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全面贯彻支持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项目及社会发展项目等政策,强化措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民族聚居区交通基础设施发展项目为重点,投资1363万元,实施了东沟乡卡子、松多乡麻洞、丹麻镇松德、汪家、五十镇班彦等村道路硬化项目,硬化道路61.6公里,使4813名群众受益。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实施了五十镇寺滩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项目区1302名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增产增收渠道。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74万元,实施了东沟乡卡子村嘉赞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羊养殖项目、五十镇刺绣协会土族刺绣发展项目、加定镇桥头林园人家农家院建设项目、东沟乡塘拉村苗木种植基地项目等34项生产发展项目,进一步拓宽了项目区群众的致富渠道,增强了发展后劲,使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三是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加大民族文化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独特的土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打造具有土族特色文化广场,投资139万元实施东沟乡塘拉村民居改造,文化长廊建设等4项社会发展项目,健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四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在边远民族地区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群众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等问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社会公共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条件得到显著增强,群众素质不断提高。

  五是层层落实少数民族地区项目责任。实行县领导联系项目村制度,及时帮助项目户解决相关问题;实行项目户干部承包制,由一般干部承包项目户,跟踪技术服务;实施积极的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外出深造、能人帮教和成功典型现场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项目经营户的专业培训,提升项目经营者管理方法和经营策略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发展活力。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