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我省组织工作组,开展2013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以我省各相关规定及省政府与各地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等为依据。考核内容主要是2013年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要求达到基础施工);续建项目竣工及入住情况(2012年续建项目,多层建筑年内基本建成,高层建筑要实现主体完工;2011年项目要全部竣工及完成入住);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中央、省级下达资金分配使用和各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等。(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