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保持基本稳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8.4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国同月增长13.3%),高出全国0.3个百分点。 1-10月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4.6亿元,同比增长13.6%,较全国同期增速高0.6个百分点。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假日经济保持了较强拉动作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针对市场实际,采取措施,在全省开展了“迎中秋国庆促消费活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节日商品、特色商品、百货、电器促销,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和生产企业开展了互动促销活动。各大商场积极响应,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活跃了市场,拉动了节日市场销售。据对西宁市14家大中型零售商业企业监测统计,10月1日至7日实现商品销售额1.85亿元,同比增长22.3%。据测算,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同比增长15%。
二、部分商品热销,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消费。据省商务部门对重点流通监测数据显示,10月份,受节日消费特点影响,猪肉、食用油、蔬菜、鲜果等食品旺销,同比增长在30%以上;由于黄金价格相对走低,金银珠宝继续旺销,同比增长37.4%;在全省新一轮家电下乡政策推动下,家用电器销售同比增长31.2%,其中电视机销售增速达50%以上。
三、高端餐饮销售下降,大众餐饮销售相对平稳。据对西宁市10多家大型饭店、宾馆营业收入数据监测显示,10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平均下降约15%以上,其中兰州银峰、西宁大西门、青海宾馆营业收入下降达20%以上。但西宁市部分中低档餐馆、火锅店消费相对平稳。
(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