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审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草案)》和《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对于拉动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对于丰富群众生活、实现信息惠民,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展示青海良好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全力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并重、投资支撑与消费引领并重、加快建设与加强管理并重,从顶层设计、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政策优惠等方面加强和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光网城市、宽带无线城市、宽带农牧区数字农牧区、畅通网络、高原信息中心、数字产业、数字园区、数字民生、电子政务提升、大美青海生态保护信息化推进等十项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宽带青海数字青海规划编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东部城市群“信息通信一体化”建设、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信息消费再上新台阶。一是建设“宽带青海”,夯实信息消费基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优化无线网络覆盖,深入开展三网融合。二是实施“数字青海”工程,促进信息消费应用。加快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三是培育服务新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推进具有民族特色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应用服务,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加快物联网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智慧城市。四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制机制,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会议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培育良好工作作风,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草案)》,抓紧修改、尽快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