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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我省各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10-25 17:26    编辑: 马秀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9月份以来,青海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地,陆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召开宣传会、动员会,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激发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在电视台、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栏,解读创建工作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正面引导和舆论宣传。

  二、突出主题,创建形式确保实效。将创建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采取制做条幅、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集中上街宣传;召开宣讲会、座谈会、演讲会,开展“六进”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发送手机短信,扩大宣教活动的覆盖面;举办文艺表演、花儿会、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开展走访民族团结模范,慰问特困少数民族家庭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

  三、宣传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普遍开展了走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活动,并在走访的过程中注意发现和培育新的典型。广泛报道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以生动鲜活的事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大力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项分类、登记、造册,全部做到列表管理,并形成了遗留问题有人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化解,重大隐患及时消除,复杂矛盾专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五、完善机制,依法加强寺院管理。认真贯彻省委25号文件精神,明确寺院管理职责,创新寺院管理模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选好配强寺院管理干部,并集中组织开展了岗前培训、考试工作。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