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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及时部署2013年灾情核查核定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9-25 15:46    编辑: 马秀

  9月22日,省民政厅召开了2013年全省自然灾害灾情核定部置会,全省8个市、州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市、州2013年受灾情况和开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工作的汇报,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自然灾害灾情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青民办〔2013〕53号),明确了灾情核定报表填写的具体要求,并对核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置。同时,邀请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青海分公司负责人就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行政策辅导。

  会议指出,我省2013年自然灾害频发,重复受灾人口多,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核灾工作,严格依据民政部核查灾情要求,规范数据单位,准确核定灾情,认真进行评估,按时上报核定材料,确保今冬明春救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得到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紧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调研,逐村逐户排查,切实摸清全年受灾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虚报、漏报、误报、重复上报、延迟上报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会议强调,年底前自然灾害隐患依然存在,在做好灾情核定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可能遭受低温冷冻和雪灾,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加快救灾资金拨付进度和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进度,确保已建项目完成验收,新建项目主体完工。同时,要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目标加强灾情管理,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完善灾情报送通报制度,建立灾情核查机制,严格灾情上报责任制,加强重大灾情和阶段性灾情的会商,加大救灾减灾志愿服务工作力度,到年底前全省基本开展工作,并做好推进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为明年开展试点创造条件。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