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地区扎实开展“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形成维权合力。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其中,乐都、互助等县(区)政府转发了《关于开展“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了县、乡镇政府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教育以及社会各界共同维权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消费维权惠万家。
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加强维权监督。分别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记者、学校校长、村委会主任等108人担任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适时召开消费维权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对工商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全地区倡导“人人参与,争当消费监督员,争做报道宣传员,当好维权信息员”的工作理念,强化了对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同时,海东市工商局不断加大对行动的宣传,共编撰信息20期,工作动态11期,图片、新闻报道5篇,在各类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26次、消费提示53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将“消费维权惠万家”行动与“五进”活动相结合同步进行。新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30个,调整了15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给50名“一会两站”站长配备了维权手机,解决了人均600元的话费,同时,举办消费维权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达820人,有效提高了维权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已受理消费申(投)诉217件,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仅八至九月份就受理消费申(投)诉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0万元。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先后组织开展节日市场、建材市场、服装鞋帽、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饰装修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假冒伪劣、侵权、过期等商品12类67个品种,价值达15万元;责令经营户下架不合格建材商品、儿童用品等16类56个品种,价值达51万元;查办各类案件230起、案值138.21万元,仅8至9月份查办各类侵权案件92起、案值109.58万元。期间,重点对银行、保险公司、洗浴、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专项整治,针对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和不合理条款,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治中,共检查车辆保险合同7861份、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16份、银行借款合同85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行政指导书43份。
(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