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学前教育办学,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办学情况大检查。
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青海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独立设置幼儿园(公办、民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及巡回支教点等各类幼教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幼教机构的办学资质、生活设施及玩教具配备、餐饮和卫生保健、校车等情况。通过检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