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落实领导责任,推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州各地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全州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海北州扶贫开发局建立了《海北州扶贫开发局领导干部包县联系制度》。
《海北州扶贫开发局领导干部包县联系制度》规定,负责联系各县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督促各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一系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围绕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督促指导所包干联系县开展各项扶贫工作,推进工作落实;深入包干联系县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和群众诉求,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制定有关扶贫开发规划,为群众办实事;针对包干联系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加强与所联系的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和上级扶贫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和帮助,协调解决包干联系县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各县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督促各县落实扶贫开发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等;督促各县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调研工作;督促落实省州扶贫开发局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海北州扶贫开发局领导干部包县联系制度》的建立是州扶贫开发局先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整改“四风”过程中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的体现,也是推进“一线工作法”、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
(省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