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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管理局】联创共建先进区 促进景地齐发展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9-13 18:04    编辑: 李滨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党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紧密结合管理局职能和景区实际,与环湖地方政府开展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局领导带领局创建办成员,赴环湖共和、刚察、海晏三县,与三县主要领导就景区与地方政府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进行了研讨,深入交换意见,明确了联创共建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目标,形成了创建工作机制。

  青海湖景区与地方政府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范围涉及到两州三县8乡(镇)的14村,联创共建内容主要为宣传教育和扶持发展两个方面。在宣传教育方面,和地方政府联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涉藏维稳教育、党的民族政策,景区“四统一”的教育等。在扶持村社发展方面,景区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根据《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规划》,从乡村旅游发展专项基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完善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通过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协会等民间组织,规范协会工作程序,提高当地群众收入;通过建立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系统,设置旅游区引导标识和国际公用信息图形符号,规范旅游管理;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水平,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在景区用工时,优先照顾环湖牧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另外,景地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联创共建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共同组织实施。景地联创共建机制的建立,是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丰富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必将对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促进景区和地方共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青海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