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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9-11 17:04    编辑: 李滨

  8月19日至9月10日,省广电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成5个检查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县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站)、中波发射台、电影放映公司等49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检查督查工作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省各级广电部门和单位均成立了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积极进行整改,能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安全生产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以往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是否彻底整治。二是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安装监控设备、更新消防设施,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细化了操作流程、修订了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应急措施有力有效。按照“一阶段、一重点、一成效”的排查整治目标,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整治要求,逐步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五落实”。

  在大检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重视程度不均衡。存在上热下冷,逐级递减的现象,“全覆盖”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基层单位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缺少检查的档案和数据。二是隐患排查不彻底。有的底数不清楚,排查了多少、整改了多少缺少台账资料。三是整改措施不得力。一些单位由于受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制约,对检查出的问题缺乏整改措施。检查督查组对此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省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