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10时整,全省重点城镇防空警报试鸣正式鸣响。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每年例行进行的正常鸣放。其目的是检验全省重点城镇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率以及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可靠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战争及突发自然灾害意识,提高应急防护能力。
为确保“9•5”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重点城镇人防办精心组织、提前准备、认真维护检修设备,使防空警报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同时,积极宣传,做好了防空警报试鸣通告的播放、张贴、短信告知等工作,为警报试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期间,西宁市人防办安排专人,积极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协调沟通,确保警报试鸣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格尔木市人防办增加了警报设备,实现了防空警报一键通。德令哈市人防办加强了值班,检修了设备,发布了警报试鸣通告。共和县人防办排除了发现的故障,清查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派出技术人员对互助县原有的电动警报器及电声警报器进行了复检,对海北州现有警报设备进行了全面测试检查,帮助安装了新的电声警报器,修复了电动警报终端器,协助门源县青石嘴镇和浩门镇完成了防空警报设施改造,确保警报试鸣鸣响率达到100%。
通过防空警报试鸣,增强了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识别和掌握了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了全省防空警报预警能力,彰显了人民防空“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作用。
各重点城镇警报试鸣时,公共场所秩序井然,党政机关工作、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省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