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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三个注重”考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8-28 11:49    编辑: 马秀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杜绝“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8月21日至22日,青海省国税局在认真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动真格,用实招,对机关各单位和省税务干部学校“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并努力做到“三个注重”。

  一是考评范围注重全面覆盖。结合工作实际和活动具体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考评工作的通知》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评估考评表》,从考评目的、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形式和考评要求五个方面对考评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对各支部和处室的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省局自选动作、支部及处室自选动作等具体活动内容及考评分值进行了详细分解,确保各单位在规范操作和抓好“全面覆盖”上下功夫。

  二是考评内容注重活动实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务实的理念,最终要靠行动的落实去体现。省局考评工作以处室和支部为单位,采取机关各单位自查自评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活动方案和工作要求,查各支部和处室的动员部署是否深入,学习教育是否有效,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深入、实事求是;查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是否到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机关各单位考核验收挂钩,采取百分制进行考评,规定60分为及格线,90分以上为优秀,经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坚决进行“补课”、“回炉”,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是考评对象注重领导干部。考评工作抓得好,重点还是要把好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处室领导干部这一“核心”。省局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才建设年、岗位大练兵活动、“营改增”、行风自评排序、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同时,坚持把“六型班子”建设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进一步细化对“六型班子”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活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其相关责任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检验领导干部是否扎实开展了学习,是否先学一步、先查一步、先改一步,带动支部党员和处室人员做到了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紧扣的落实机制。

  目前,评估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自身工作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自选动作”,能够从思想上武装自己,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此次评估考核,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主体。既是对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开展情况的全面摸底,又是对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再部署、再铺垫,对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有效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