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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惠宁郝鹏对乌兰县防汛抗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8-22 09:17    编辑: 马秀

  8月20日19时50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突降暴雨,引发山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灾害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灾情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骆惠宁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工作,科学组织被毁路基的修复。我省尚处汛期,‘防指’要派员对重要地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谨防极端天气,突降暴雨,形成泥石流,造成新的人员伤亡。民政厅速派员到灾害现场,指导施工企业处理好死亡人员善后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郝鹏指示:“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搜救和救治伤员,不能再有新的人员伤亡;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严防洪灾区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救灾工作人员安全;将灾情及时通报全省,举一反三,排查隐患,严防再发生类似的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真实情况,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