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会同西宁市、湟中县、甘河管委会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试生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为确保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顺利试生产,检查组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该项目试生产现场准备、方案资料、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一是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大检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试生产的“三查四定”,切实查找隐患,落实整改,确保顺利试生产。二是要按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试生产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特别是要加强对乙炔输送管线和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查找设备、设施、场所、技术、工艺、物料以及人等存在的危险因素,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做好预防事故措施、控制事故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措施应急准备。三是公司决策层、管理层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尤其是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