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发布了《城市房屋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地方标准,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标准对城市新建房屋供配电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设备选型标准的统一和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对提高供电可靠性、维护设备运行起到积极作用。《导则》规定,单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6kW;单户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144平方米之间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8kW;单户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10kW。
(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