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国务院督查组来青督查时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7月23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7月22日局务会精神,就国务院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下一步非煤矿山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四条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贯力度。大检查中要做到“六个一”,设立一个组织机构、制定一套实施方案、组织一次动员部署、搞好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检查自查、开展一次面对面服务指导。讲明“三个清”,讲清大检查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原则目的,讲清大检查要求高、覆盖全、措施硬、执法严,讲清大检查的方法步骤、措施保障、责任追究。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大检查重点对中央驻青和省管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全覆盖本级所属企业,企业自查要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检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同时,县、乡检查要覆盖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三是改进检查方法。坚持把大检查与日常监管和标准化达标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督促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创新检查方式上下功夫,把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传统检查方式与突击抽查、问卷调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发现问题的敢于较真碰硬,当面处理,当场教育,从而增强安全大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转作风、服务基层企业,面对面、现场指导帮助,硬碰硬、查处安全隐患,心贴心、互相理解支持,实打实、共同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四是落实整改措施。针对督查组反馈中涉及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五到位”,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率达100%。对重大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省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