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省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7-18 14:58    编辑: 马秀

  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国家《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申报条件、验收标准,对青海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

  检查组对三家定点企业近年来特殊药品经营状况、储存、销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三家企业均制订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设置专库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建有专帐及购进、入库验收、销售等各项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基本符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定点要求。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定点企业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措施到位,保证需求,防止流弊,确保特殊药品使用安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