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专家组对西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环境保护各项指标进行了全面复审检查,主要查阅环保指标相关档案资料,对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检查。考核组认为西宁市建卫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考核要求,档案资料规范,工作扎实细致,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共治理改造781家1027台2107.3蒸吨燃煤锅炉,市区基本消除了“冒黑烟”现象;二是开展餐饮服务行业煤(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市区餐饮业基本使用了清洁燃料,油烟净化普及率达83%;三是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中率先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市区22条道路限制黄标车行驶。同时,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实行“油改气”,天然气使用率达93%;四是开展了城市扬尘污染整治,规范市政施工作业;五是划定秸杆禁烧区和控烧区,杜绝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完成了614个排污口整治,清理河道采石砂场266处,治理黑臭河道沟渠21条,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得以持续改善。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