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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财政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制度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7-08 11:46    编辑: 李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省财政结合重点评价工作的特点,设置管理节点,对各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统计,着力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计制度,可以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各地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既为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了依据,又为各地区(部门)对照已明确的考评重点和指标,认真梳理,查漏补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本地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统计内容涵盖了我省目前推进的四项重点评价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等,既包括重点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情况、考评结果和结果运用等内容,又包括基础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宣传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内容,分别由各州(地、市)财政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填报。

  省财政厅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部门)上报的统计表,做好统计汇总与建档工作,随时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记入评价档案,为年终绩效评价和考核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积极推进评价工作的日常化。同时,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财政厅还将该工作纳入了省对下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