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爱卫办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省住建、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疾控、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分七个组,围绕十项检查内容,对西宁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省级复查。
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满3年复审一次。西宁市自2009年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将巩固创卫成果工作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精心筹备,周密部署,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宣传和专项整治为主线,全民参与和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为手段,提高市民卫生健康意识为目的,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力的推进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此次复查,重点针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提出的问题整改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复查组一致认为西宁市整改问题力度大,工作扎实,特别对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健康教育宣传,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水处理,“五小”行业,集贸市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加强领导与市民参与相结合,职能管理与路段管理相结合,部门管理与辖区管理相结合,外在达标与内涵提高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管重罚相结合的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方式,开展了专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效果显著,以西宁市爱卫会为核心,市各职能单位、区、街道、企业为骨干,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考核管理体系及爱卫组织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级复查组认为西宁市国家卫生城市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省级复查。
省爱卫办将向国家提交复查意见,并申请国家级复审。
(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