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审计厅针对“2013年审计发现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拨的价值1051.42万元的计算机、数字化法庭等办公、专业设备,未在该院固定资产账内反映,并存在资产闲置、资产配发及领用手续不健全;2012年审计发现海北、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审计建议书,建议“合理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完善资产调拨后的监管机制及资产交接手续,明晰产权归属,督促各级法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严格资产报废程序,避免资产流失与浪费”。该建议对促进全省法院系统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的科学化管理、合理配置以及节约和有效使用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