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促进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2013年初,省政府与8个州(地、市)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省教育厅制定了《青海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明确了各县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和目标任务。各地对推进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推进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为各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步伐。2012年8月,省政府启动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规划投资48.16亿元,通过三年时间对布局调整后长期保留的中小学实施“装备达标计划、温暖校园计划、阳光校园计划、美丽校园计划、实践场所计划”,重点解决学校教学、学生生活用房不足,强化教育技术装备以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问题,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硬件达标、软件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标准化中小学。今年,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在2012年投资22亿元的基础上,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共22.3亿元,两年累计投入占工程规划总资金的91.5%。截止目前,今年已下达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4.87亿元。
三是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针对我省师资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牧区教师水平较低的现实情况,为推进均衡发展,在加强教师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利用6省(市)对口帮扶我省6州、33个县的发展支援工作契机,开展中小学“一帮一”结对子, “手拉手”活动和教师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省内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教育工作,从2013年秋季起,西宁市及四区三县、海东地区四县(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和省属中小学,对口支援青南三州所有高中和大部分初中、县城所在地小学教学工作。各地不断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牧区任教,推动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
四是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做到责任到县、落实到校、措施到人。为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地严格执行户籍改革后新落户人口和暂住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益。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采取资助、建立家校联系制度等多种措施,多方面关心农村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校优化教学设计,转变教学方式,强化教学反思,追求教学效益,作为提升教学质量的立足点,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打造“精要、高效、主动、和谐”的课堂。
五是不断改革探索,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保障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我省牧区人口少,地域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城乡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新路子,形成了以寄宿制为主要载体,中学生向县城集中、小学生向县城和乡镇集中、部分乡镇保留初级小学或教学点的办学格局,实现了从农村牧区点多面广的分散办学向城镇集中办学的重大转变。城市地区采取均衡生源、遏制择校措施,实行重点中学一定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给偏远、薄弱学校政策, 2013年西宁市均衡生分配指标比例已达到40%,逐步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