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教育厅】教育部专项检查组来我省检查“两个文件”执行情况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7-03 16:16    编辑: 马燕燕

  为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2年初,教育部先后制定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6月26日至28日,教育部“两个文件”专项检查组一行5人来青就两个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召开汇报会,分别听取了省教育厅、海东地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方面的情况,重点听取了对执行“两个文件”的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查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省(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发布的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等落实“两个文件”的配套相关材料,查阅了区县教育局招生文件等资料。同时,检查组还与省、市纠风部门,部分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教师等进行了座谈,向与会人员了解“两个文件”落实情况、“两项治理”的效果、存在问题等。

  检查组深入西宁市湟川中学、西宁市第七中学东校,海东地区平安县二小等中小学校,通过查看学校账目、收费公示、学生书桌、书包,与学生交流,发放调查问卷,查阅学校招生名册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结束前,教育部检查组就我省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检查组认为青海省重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工作,把治理乱收费工作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重视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规范了要求,加大了查处力度,工作是认真的、积极的和富有成效的。检查组还针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