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医改工作。副省长马顺清出席青海分会场并作发言。
马顺清说,新医改实施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支持下,我省结合省情,全力推进,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城乡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由改革前的45%下降到27.7%,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104元提高到470元,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比改革前下降了31.2%和40%。
马顺清说,我省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经工作检验,标准适宜,资金开支符合预测,运行良好。截至目前,已受理大病保险13552笔,赔付金额7500多万元。通过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提升了医院服务能力。巩固完善了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起经费补偿长效机制和管理运行新机制。下一步,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经验,结合省情,强化措施,继续深化改革,让医改更好地惠及全省各族群众。(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