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公安厅】深化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工作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6-14 08:34    编辑: 李滨

  近期,为保障道路交通信号设置科学、合法、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有效,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信号、技术监控设备对公民道路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多措并举,部署开展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排查工作自3月25日开展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共排查路段标志牌数8333个,渠化路口数381个,施化标线路段数量721个,排查标志牌7379个,排查标志标线路口数858个,排查标志标线路段数746个,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993个,交通标志标线缺失410处,交通标志标线视认性差234个,标志与标线内容不协调51处。排查出交通信号灯类灯控路口数356个,机动车信号灯955组,人行横道信号灯798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415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会诊,查摆症结,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治理意见和措施,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职责,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和治理时限,落实治理经费,迅速开展问题整改。问题整改前,对存在问题的监控设备要暂停记录违法信息,已经采集的不得录入系统,已经录入的按规定予以撤销。

  省公安厅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全省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管理的重点工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重点道路实行月、季督导检查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各地排查部署、整改实施、总结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评专项指标的重要依据,年终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比。(建华、仓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