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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公告

来源: 省经委    发布时间: 2013-06-05 17:35    编辑: 王易

  根据工信部等十八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102号)文件要求,省经济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的《青海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并下发。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青海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共涉及铁合金、炼钢、水泥、铜冶炼等6个行业,10户企业,全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8.2万吨。要求各淘汰计划内企业于2013年9月底前全部实施关停,2013年12月底前拆除全部主体设备、生产线。

  公示期:201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联系人:省经委行业处 任世旻

  联系电话:0971-6138903

  附件:青海省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