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财政厅】海南州财政局统筹推进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综合绩效考评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6-03 17:06    编辑: 李滨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海南州财政局积极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扎实推进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结合财政部和省财政考评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州对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增加了相关考评指标,做到统筹考虑,一并落实。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县级财政支出。明确各县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传媒、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等六项重点支出必须达到动态静态占比、保障率和增长率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使财政供养人员超出率低于50%。同时将预算收支平衡、总预算暂存暂付款、债务风险、年终结转作为重点考评指标,确保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考评要求。

  三是坚持五项制度,加强数据审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旬报汇审制、月报审签制、季报分析制、年报分层审核制和总决算层层审核制等五项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是坚持强化运用,力求考评取得实效。加大对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的督导检查力度,推进各县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对评价中排名靠后的县,在开展州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中将针对其实际得分,下降一个档次,并与州对县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