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树州就进一步严肃干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出六项要求,确保今年灾后重建决战决胜按期收官。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讲大局、识大体,不折不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禁为一己私利不顾重建大局,损害群众利益;严禁听谣、信谣、制谣、传谣,蛊惑煽动群众聚集闹事,违规越级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随意变通上级政策,从中谋取私利;严禁在涉及藏区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稳、态度暧昧。
二是严明干部纪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玉树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和《玉树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办法》,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严禁借跑项目、汇报工作等名义反复多次离岗外出或长期逗留西宁等地。坚决执行《关于严肃干部纪律全面清理占编不在岗人员的紧急通知》,绝不允许领导干部袒护、包庇、隐瞒长期请假脱岗人员,对拒不落实《通知》要求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不经批准举办节庆活动,或借灾后重建新房竣工入住之名举办各类仪式、庆典;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豪华装修办公室或配置高档办公用品;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禁以接待工作为由,联朋会友、公款吃喝。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节俭办事,绝不允许违规乱支、滥用、私分。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灾后重建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建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决不允许违规操作,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决不允许出现履职不尽心、不尽责,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法纪责任,绝不姑息。
五是强化廉政纪律。各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玉树灾后重建期间共产党员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廉政规定》、《玉树州灾后重建党员干部九条禁令》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廉洁勤政,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决不允许承担重建工程,严禁介绍工程捞取好处;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严禁介绍经商办企业,非法占有或买卖国有土地,与民争利;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决策的各种商务活动宴请;严禁违反规定申报、占有保障性住房;严禁超编制超标准和不经审批购置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和离任带走公车,严禁不报请国资部门擅自处理公务用车。
六是恪守群众纪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根本职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悉心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清查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扣地落实到群众当中。
(省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