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民政厅召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2013年度专项计划,深入推进全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近130人参加会议。
根据中组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立足省情实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受援地区的服务进行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13年至2020年全省每年选派50名社会工作者到省内各贫困县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为受援县区培养3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所需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国家补助2万元、省上配套4000元的标准下拨至受援区县,每年投入“三区”计划的资金达120万元。
会议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以“三区”计划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考评,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受援地区民政局和受援单位要把“三区”计划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安排好社会工作人员的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加强项目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人员的管理,推动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发展;被选派社会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专业伦理,充分发挥吃苦耐劳精神,扎根基层、服务基层,通过服务“三区”,体现人生意义、实现自我价值。
会上,省民政厅与受援地区民政局、社会工作人员签订了项目任务责任书。会议通过以会代培形式,对首批选派的50名社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务操作培训,并确定今年6月1日前,所有选派社会工作人员必须进驻玉树藏族自治州、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10个贫困民族地区的21家受援单位开展服务工作。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