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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采取措施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5-27 17:56    编辑: 马秀

  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市场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省民宗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强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我省清真食品的安全。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宗部门迅速行动,对本地区清真生产经营企业和清真餐饮行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清真生产经营企业和清真餐饮业基本情况,对清真生产经营企业和清真餐饮行业进行统计、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各地民宗部门按照省民宗委通知要求,及时对本地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省民宗委将组织清真食品检查工作组,对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一次检查,严肃查处清真生产企业和清真餐饮行业在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基层民宗部门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