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中,针对各类资金投入使用的流程多,周转环节多,投向领域广,玉树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对待重建资金管理工作,用好重建资金,助推重建进程。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有力。严格要求资金管理单位根据重建项目施工进度及时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快速、高效地将省内外援建地区、援建单位承建的重建项目、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重建项目、统规自建及项目业主承建的重建项目资金,严格按拨付比例拨付到位,确保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相平衡。
二是贷款担保扎实推进。及时成立了玉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入担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截止2012年9月底,全州审查发放贷款共计3.35亿元(包括城乡居民住房贷款、城乡居民住房附属设施贷款、商业住房建设贷款、产业恢复发展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切实有力地解决了灾后重建项目贷款担保、融资方面存在的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三是工程结算跟进到位。重建资金管理中心及时跟进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清算、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各项工作。从2012年9月起着手,严格按照确定的计划、目标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料的搜集归类工作,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陆续完成了一批重建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任务,确保了每一个建成项目都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及早、顺利移交,确保了财务决算、审计和评审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推进。
四是监督检查严肃规范。州县重建资金管理部门严肃重建工作纪律,自觉地执行廉洁重建政策,及时跟进重建需要,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采取有效举措,综合运用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采取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巡回检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管和跟踪审计,切实保证了人员和资金的“双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应该公开的资金信息,及时全面地在三江源报及相关媒体上登发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资源分配权在阳光下运作。
(玉树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