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2012年用电情况,我省居民用电量增幅度在10%以上,2011年、2012年增长率分别为13.36%、15.23%。2012年7月1日实施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用户电量同比出现负增长,降幅11.57%,居民用户总电量同比降低了0.15个百分点。若按照居民用电量自然增长规律,因阶梯电价的执行,今年居民将少用电量1.9亿千瓦时,阶梯电价对公众养成良好用电习惯,合理用电、节约能源起到了价格引导作用。
(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