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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5-20 10:19    编辑: 马秀

  近日,青海省国税局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动员布置会,对“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确定了我省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三项原则。一是发挥比较优势原则,即省局充分发挥政策统一、流程统一、数据集中等优势;各州、地、市局要承上启下,靠前指挥所属区(县)局;各区(县)局按统一时间、统一政策、统一流程、统一口径等有序开展推进,重在执行,责任到人,责任到户。二是减轻基层、纳税人负担原则,即“营改增”试点工作不能给基层、纳税人添麻烦,在安排工作时,多为基层、纳税人着想,凡是能用技术手段的不用手工方式;凡是能集中处理的由省局承担;凡是整合一次处理的不分级处理;凡是信息系统已有的数据只核实不重采。三是确保试点纳税人平稳过渡原则,即在“营改增”试点准备阶段要保持纳税人票种、版式基本不变;保持纳税人购票数量基本不变;保持纳税人开票方式基本不变;保持代开发票基本不变;保持代征税款方式基本不变。

  会议明确了我省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试点纳税人接收确认工作。试点纳税人接收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是“前提。要求全面做好管户的交接、排查确认。二是做好基础征管工作。按时完成税务登记、税种鉴定、基础数据录入、认定管理、普通发票印制、设备采购、税控发行、网上申报软件的修改、试点纳税人申报方式确认、普通发票管理、财税库银缴款协议签署等工作。三是做好增值税税种管理。重点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目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控器具准备、纳税申报(正常申报)及后续的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营改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面做好税务干部和对纳税人的培训,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具发票。依托媒体、网络、12366税务咨询等平台,采取召开专场咨询会、上门纳税辅导等多种咨询方式开展宣传辅导工作。简化程序,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五是做好技术支持保障。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个系统的升级、联调、发票领购、发票开具、专用发票认证、纳税申报、财税库银联网、税款入库等模拟测试工作。六是做好应急预案管理。逐级建立应急管理机制,试点准备期间随时待命,逐级处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处理预案。

  此外,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会议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各级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调两条纪律等五项具体工作要求。

  (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