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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平等参与共享——青海残疾人事业亮点频现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3-05-19 09:32    编辑: 马燕燕

  今天是第23个“全国助残日”。

  回眸五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欣喜地看到,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效越来越显著,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民生得到切实改善、残疾人群体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逐步显现,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多层面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强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发展措施强力

  五年来,按照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我省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融入“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围绕大局工作以大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和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州、县、乡四级政府残工委目标责任机制,研究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不断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幸福美好、更有尊严的新生活。

  省残联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主线,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普惠加特惠、一般制度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凝心聚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提高对残疾人的保障水平。

  构建发展政策体系发展成果改善民生

  五年来,全省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多项惠残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我省残疾人事业步入制度性保障发展的新阶段。惠残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残疾人民生得到有效改善,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氛围浓厚,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良好。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全面统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从政策制定、经费预算、责任落实等方面重点安排、优先保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政策措施,探索社区康复、基础设施、无障碍环境等服务领域更好的方法措施,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使残疾人享受到更均等、更公平、更便利的公共服务。

  五年来,近4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对重度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相应提高保障标准;4.3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生活补贴;"阳光家园计划"让3万多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到居家或机构托养补贴;1.9万户残疾人在全省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中受到优先照顾;1000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了无障碍改造。城镇残疾职工医保和农牧区持证残疾人新农合实现100%覆盖,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通过财政、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给予代缴,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同档次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对仍有困难的,实施二次救助。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由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并给予30元补助。

  12.9万名残疾人得到多样个性的康复服务;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1%;投入资金352万元,对4285名贫困残疾学生予以重点助学救助。全省4.7万人(次)残疾人接受了就业培训,五年累计新增就业5956人。

  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相继启动了省、州、县三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和社区"残疾人之家"等建设项目,建成6个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区)和12个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全省15所特殊教育学校纳入国家建设项目,已建成14所。 (安生钧 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