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集中供养人员使用上合格床上用品。近日,省质监局会同省民政厅对加强青海省社会福利机构床上用品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社会福利机构在床上用品质量管理制度中,要建立台账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各级质监、民政部门、省纤检局、社会福利机构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民政部门统一采购和社会福利机构自行采购的床上用品,须经检验合格方可配发;纤检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接收捐赠的絮用纤维制品开展免费检验。
(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