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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省内调研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4-23 11:27    编辑: 马秀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增强《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及创新性,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3年4月11日、12日、17日、18日分别赴海东市、海北州、西宁市开展了立法调研。先后听取了海北州政府、海东市政府、西宁市政府的基本情况介绍,并与相关行政部门、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专营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了解各个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

  通过此次调研,了解到由于经济发展、气候条件、地理环境、人口数量等因素导致我省物业行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玉树、果洛等地,物业发展尚属空白;海北州物业行业只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对来说,海东市的物业行业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地理位置便利,省会西宁的物业服务市场发展最快,现已初步形成物业服务市场体系。虽然发展水平差异大,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遗留问题多;2、物业企业欠缺行业监管,物业服务质量差;3、业主主体意识淡泊,业主自治制度无法贯彻落实;4、物业服务收费困难;5、专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责任主体不明;6、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太低等等。

  通过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组了解到我省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初步梳理出了条例(送审稿)审查修改的思路,也深切感受到起草修改好条例(送审稿)的难度和责任。下一步将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工作,将调研成果落实到审查修改工作中。

  (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