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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落实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4-22 11:46    编辑: 马秀

  4月19日,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省财政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副省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客观总结了一季度经济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做好全省经济工作的重要文件,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尤其对财政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推动整体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会议要求,全厅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要抓收入,增财力。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千方百计做大财力蛋糕。要狠抓收入组织,细化税收征管部门任务分解,强化组织收入情况分析及通报工作,切实提高分析层次和质量,加大通报力度,确保完成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15%的目标实现。要继续加大争取中央专项支持力度,坚持中央专项月度分析和联席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注重政策研究,了解资金投向,寻找新的增长点;督促协调和配合主管部门做项目,跑项目,确保中央各类补助合理增长。继续采取中央专项争取一票否决考核制度,各处室在支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同时,要发扬敢于吃苦、坚忍不拔的优良作风,紧盯财政主打的一些项目和资金争取,努力做到两个争取同步增长。二要抓支出,强管理。要高度重视支出管理,统筹财力安排,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项目;继续采取垫付、预拨资金等方式,提前启动一批项目,发挥财政投资和重大项目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强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突出精品意识,努力打造一批对社会有影响,对部门有推动,领导群众满意的精品项目;探索建立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事前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继续加快支出进度,在保持合理均衡支出进度的同时,加强资金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支出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努力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实现零增长。三要抓改革,增活力。要始终把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遇作为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统筹研究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运用财政杠杆有效带动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入,探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财政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四要抓跟进,促落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切实抓好涉及财政工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跟进研究延长和完善电费补贴支持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要跟进研究落实家电、汽车下乡补贴政策,着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要跟进研究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津补贴制度,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要跟进研究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促进一批规模以下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要在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产品,促进省内企业加快发展;要统筹私募债等资金,加大城市和工矿棚户区、城中村拆迁建设力度;要研究落实社会求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

  (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