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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大通县集中整治15种“庸懒散奢”行为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3-04-22 11:09    编辑: 马秀

  大通县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行动中,集中开展加强纪律、转变作风,整治“庸懒散奢”专项活动,重点对以下15种行为进行整治。

  治庸提能。(1)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工作进度滞后,精细化管理不落实,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2)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等。

  治懒增效。(4)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讲求工作效率,不及时、不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5)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6)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等。

  治散聚力。(7)对自身缺乏约束,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办理业务,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参与赌博;(8)服务意识不强,作风粗暴,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语言生硬,故意刁难,甚至制造或激化矛盾;(9)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该告知的事项不告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10)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导致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等。

  治奢转俭。(11)借学习考察之机外出旅游,超标准接待、挥霍浪费,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12)用公款购送各种有价礼券、商业预付卡、支付凭证、礼品礼金、土特产品;(13)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超标准、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公车私用;(14)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张贴公务用车标识;(15)超标准配备办公设施和用品,豪华装修办公室等“奢侈”问题。

  (省监察厅)